2009年4月6日 星期一

從眾 上篇

什麼是笨蛋、蠢蛋,在我印象裏,就是做了不合一般人想法的事的人,往往被冠以此等名號,蛤!有沒有搞錯?可是我又搞不懂所謂「一般人的想法」啊!只是直覺我好像冒犯了吧。這就是我的固有觀念,死守著這個觀念,不斷地去違背自己的本性之後,又不斷地心靈受創、自我懲罰,陷入無限迴圈。

也許,我認為「從眾」的我,是屈就了,是不值了,是踐踏本性。唉…這也太自矜自傲了,每每想要懲罰自己,這還真是強力的超我,嚴苛的存在,懲罰的結果居然是:與人隔絕,好像是因為自己沒資格在群體中似的。說句實在話,要懲罰,應該是要更為「從眾」,加個二倍曝光率才對啊,求仁得仁不就便宜我了,嗯,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想的,傻子就是傻子吧。

原因都是一個字:恥。有人說過,日本人是恥感民族,所以有依循群眾作法的傾向,和不得不如此的壓力,看看別人,想想自己啊。我個人認為,「從眾」只是一個概念,所謂的「眾」,也不是真的兩千三百萬台灣民眾的化身(怎麼可能!)人心各異,一生中遇到的人說多不多,說少不少,若真要一一摸清、一一討好、一一要他人解釋到清楚,那就必然陷入了父子騎驢,兩難的窘境了。

動輒得咎,躲避羞恥,比玩踩地雷還刺激,為了一張薄薄的面子,人在幹甚麼呢,扭來扭去、跳來跳去,失去了恬適的心境了?唉,難道還是要那句老話:「人不要臉,天下無敵」嘛?直接輾過會不會好一點,在大家都只注意自己的時候,就唬嚨過去了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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