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14日 星期六

淺論社交

靠在一起、聚在一起,人,都是有目的才這樣,這種行為,我們叫社交。

好奇、親近、心裡的安定、刺激、只因是同一類人,想要認識其他人、為著同一目標、甚至是討厭同一個目標、為著求學、職業的需求,社交活動展開了,有需要,你會去加入,或是你會被迫去加入。之後,從了解其中的運作,加入活動,之後,持續加入活動。

沒有目的的人,沒有社交欲求的人,會被評定為「惡意」,為何,因為你不跟我好,沒辦法聽我的,沒辦法為我所用,所以,不能掌握你的情況下,你會來害我,這就是:「也許別人因為太敬重你的人格,而害怕地把你殺了。」太過高調、卓然不群,最是會被人扣上帽子撲殺之,為何?沒辦法收買,一板一眼,在他眼底不能做壞事,讓人緊繃的傢伙,能說對團體是好,能說對團體是有益的嗎?根本不是團體的一部分嘛,好個屁。

就是有這種人,他的無為帶來了禍端,自己還不知道,但是,我覺得,這種人再痛苦,還是要去社交…這種社交必須要,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氣了去超脫他,賦予他意義,這已經超過了我的修為,真抱歉。

以我個人經驗,我只能說:「歌照唱、舞照跳。」吃喝玩樂時別讓人忘了你,拼不過,就自己辦,其實我對社交也是苦手,您問到我就像問道於盲,我知道有人有有趣的聚會,即使當壁花都要去,或是我在我不喜歡的聚會裏,創造出我自己開心的小天地,自得其樂。總而言之,就是要去,再不爽他們也要去,你出席,在他們面前說你不爽,要比你躲在家裡生悶氣來得開心、快意多了,不是嗎?

偶爾小小地囂張一下,不行嗎?「我很會玩。」這種本事要有啊!不然也要有這樣的自信,很會玩=加分,如果真的不行,就乖乖地吃吃喝喝,結交一樣想法的同志吧。或是跟平常都沒辦法聊到的人,聊起一些有趣的話題,蒐集情報、散布情報,甚至使是當個好聽眾,開放的心靈去與其他的心靈接觸,當然你偷偷打分數別馬上對下一個人說,放在心裡,在不然聽聽也會多多少少學一些事情不是嗎。沒叫你去同意人家,就讓他覺得你同意著,就好了。

結論就是:即使討厭社交,還是要去,你會漸漸喜歡上它,進而掌握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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