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10日 星期二

論某種人


有一種人…是怎麼樣呢:提出自己的意見之後,就當作是真理,等人來戰,逢人就戰,本身也不是正解的好東西,帶著偏見、謾罵、無知、無禮,不能容人,這樣散佈出去,回收的永遠只會有不好的回應,很快的不是為真理而是為意氣了。此種無自覺無自省能力之人,說出來批評別人的句句話,其實都是在批評自己,他要的是什麼呢?比別人強大嗎?自我感覺良好嗎?怪哉!!

沒有創新沒有檢討,心裏想的就是什麼,好多年都不會改變--人不就是這樣子嗎,超過自己程度的東西,是決計聽不下去的。說話真是一種藝術,可惜擁有的人不多,一不小心自己的無知就暴露了,這沒什麼不好,常有的事,可是不聽勸又愛辯,這樣只想讓人離開。也好,他眼中只有自己,而且以人世常理來說,反正也「沒有真理」、「見仁見智」,所謂:「理還亂」就是這個道理。良民百姓避之為宜。

不用刻意去強調自己的高明,不用壓低別人來說自己的特出。人心各異,不過最大的共同點就是想著自己,自我中心的人,沒事不要亂跑到群眾中,想被踐踏得爽嗎,真搞不懂,獨自的時候,可以愛怎麼誇大就怎麼誇大,但在人群中,記得,在別人的眼中,你只是「另一人」而已。一個無關緊要的他者。

若是在一個沒有價值的地方尋求價值,是一件傻事。價值永遠不會在偏見中產生,偏見只會產生邪惡,不能避免,只有多多自省,時時警惕,不讓自己也變成這樣。

還有,不要選擇戰下去,戰下去需要跟對方同化,只會被對方影響,接觸到對方扭曲的價值觀,拼個你高我低,最後比自己瞧不起的人就高這麼一點點,真是不值。

所以人要以什麼姿態來在群體中表現自己呢?當個分享者,或是當個接納者,這就等待下次有機會再說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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